9月27日,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成都召开。省委书记彭清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邓小刚出席。国家民委致贺电。
会上宣读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彭清华、尹力、邓小刚等向模范代表颁奖。模范集体代表田伟、格绒旺登和模范个人代表王耀军、佘兰作交流发言。我校荣获“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彭清华书记指出,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扎好民族团结同心结,画好民族繁荣同心圆,走好民族复兴同心路,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巴蜀大地常开长盛,为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贡献四川力量。
彭清华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突出抓好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持续用力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善于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部署民族工作。统战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搞好综合协调。
长期以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我校党委统战部牵头、相关部门和各党总支积极参与,高度重视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同地方民宗部门沟通,了解政策,把准方向,积极组织参加市民宗局组织的活动。在学校各党总支及学生、保卫、教务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扎实有效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全校形成了重视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